手机,现时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东东,也是让人头疼的东东。手机在给予我们沟通无极限的同时,还得困扰一些收费陷阱、乱七八糟的套餐,出门在外都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裤兜中的手机上,因为稍不留意它可能就不翼而飞。
周边的亲人和朋友都有不少丢失手机的案例:去年妹妹的旧手机(价值500)在公车上被盗,前几个月小舅子的旧手机(价值300)在店里被盗,上个星期一好友的手机(N78,价值2000)在公车上被盗,昨晚小姨子的手机(6300,价值1000)在下班途中被盗!手机的失窃给她/他们的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生活的严重不便。为此,我要对这些丧尽天良的小偷进行强烈的谴责、鄙视和惨无人道的围观。
相反地,前2天MM在公车上捡到一个价值不菲的智能手机,她毫不犹豫就交给了司机。MM思想单纯,心灵纯洁,做好事很正常。但是反过来一想,在这个物欲纵流的社会,要是我自己或者其他人捡到,有多少人会上缴呢?虽然自己心情澎湃,一直都有做好事的冲动和意向,但是一旦遇到利益相关的事,自己能否控制住自己的利益欲望和心魔?这是一个问题,是对自己人性和道德的拷问!
By the way,回顾一下自己的手机历史:
第一部:大学期间,没钱买手机的时代,当初的手机也都价值不菲。大一无手机时代,都是用200公用电话,时常争电话煲电话粥。2004年9月1日,大二了,只好用阿姨淘汰下来的一部 摩托罗拉V98+!虽然只有短信和电话两个功能,而且只有3行字显示,但是小巧玲珑的折叠款式,使用起来十分顺手和惬意,特别是9笔画输入法,使我在手机上成为双手输入一族。这款经典的手机陪我度过了三年的大学时光!巧合的是,我毕业的最后一天,正在上铺收拾行李准备离校的时候,不小心把它从床上摔到地上,直接摔成了两半,从而光荣地完成了它的使命!它的“尸体”貌似还在柜里的一个盒子里,没舍得扔掉。
第二部:毕业了,来到广州,没手机用真不方便!可刚参加工作,没钱买手机,只好暂时用堂弟淘汰的一部NOKIA 3系列,也是ONLY短信和电话功能,三行字显示屏,无痛无痒陪我度过了3个月的过渡期。
第三部:现用。07年10月,即工作3个月后,花了1860买了一部NOKIA 6300。这是我第一部新手机,可此时已经对手机不感冒了,也没有什么惊喜的地方了,只是日常的使用。偶尔随手拍几张照片,路上听听音乐而已。
手机,好像可有可无,但是一旦离开你,貌似又极大的痛苦和不便。但是不要迷恋手机,手机只是一个传说!
不要迷恋手机,手机只是一个传说
字体: 大 小 Posted by 唧唧 | tags: 手机
1F / 2009-08-18 10:31:18
博主是强淫,鉴定完毕
不要迷恋哥,哥只是一个传说
2F / 2009-08-18 10:32:06
-_-|||,验证码还分大小写!
3F / 2009-08-19 09:52:47
你太强悍了吧,连博客都挂满广告